深圳市本体维修基金管理条例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管理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什么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加强住宅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方面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和使用,按建设部、财政部、市房地局、市房改办以及市财政局的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来...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一、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支取程序是什么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令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二、关于维修基金的缴交1、维修基金缴纳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条例》...
小区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2、房屋维修基金的所有权是归业主的,物业管理单位不能擅自挪用,但是如果是消防设施、电梯等共用设备需要进行整修,可以向消防、质检等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之后物业管理单位才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住宅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