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

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期限的通知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涨工资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央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人社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号起,...

四川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规定: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

失业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五险一金”迎来4个大变化,有啥影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降低,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有不...

失业保险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1、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费率为1%。本市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即,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特困行业如何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因此,如果企业属于5个特困行业,可以叠加享受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

失业保险总费率将由1.5%阶段性的降至1%?

据报道,7月1日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降成本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报道称目前全国共有22个省份...

湖南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号)文件的规定: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什么起计算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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