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说明
湖南省工伤保险理赔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芜湖市人力...
湖南长沙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含建筑施工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就医,纳入统...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第三章工伤认定
应当于障碍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台帐,予以登记。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全省统筹前,养老保险由省直接管理的用人单位,其工伤保险可以由省直接管理。第七条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出适用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具体方案,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办机构...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第六章监督管理
工伤职工的就医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的,未办理期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根据《条例》和...
长沙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办法
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长沙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等相关规定的,人力社保、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程序将其纳入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执行...
湖南省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办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
工伤保险条例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
湖南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一级至...